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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房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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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接班时必须在本灯房内,人对人,口对口,手对手地进行全班交接。 二、 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提前10-20分钟到灯房进行巡检,然后接班,如有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按矿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 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做到“四交清三符合”,交清灯数,交清工具,交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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