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法定代表人是矿井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井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2、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爆炸物品的购进、运输、储存、销售应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配养防护犬和配备电子报警设施,有条件可与110联网。
5、民爆器材仓库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情况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6、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和进入库区人员登记制度。
7、做到安全用电、用火,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8、严格奠定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