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开、掘方面处罚规定

  
评论:   ♡ 收藏本页
内容预览:
1、贯通巷道透口前,不加固或不按贯通措施执行的,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元,单位100元,造成事故的从严处理。 2、锚杆托盘不贴顶、没压住钢带梁的,每根罚责任者20元。 3、锚杆外露长、外露短,每根罚责任者50元。 4、锚杆锚固力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根罚责任者50元,罚单位100元。 5、顶帮锚杆超过作业规............
您已阅读前300字预览内容,加入会员 后可查看全文 482 字。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安全生产举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