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带班下井信息必须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2、领导带班下井信息包括当日下井带班领导姓名、职务、带班班次、带班区域,当月带班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
3、由安检科值班室负责在井口明显位置对当日矿领导带班下井的基本信息(包括带班领导姓名、带班时间、带班区域)进行公示。
4、没有矿领导下井带班的班次职工有权拒绝下井。
5、矿领导带班信息公示工作由矿安检科、矿调度室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内容由安检科值班室负责提供。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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