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工人管理,提高新工人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新工人安全上岗,特制定本规定:
1、新工人师傅人选必须有每个班组进行提供,所提供的带徒师傅必须是本班组正常出勤、业务、安全素质好、具备本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2、一名师傅原则上只能带一名徒弟。
3、新工人必须与带徒师傅签订“师徒合同”,未签订《师徒合同》的新工人严禁上岗作业,合同留存到单位,由技术员负责存档管理。
4、新工人实习期间严格执行“以师带徒”培训制度,通过“以师带徒”培训使新工人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达到独立上岗作业要求。
5、必须认真履行“以师带徒”合同,带徒师傅因工作变动无法带徒时,经厂班子研究重新确定带徒师傅。
6、新工人实习期间带徒师傅必须正常出勤,和徒弟同时上下班,不得把徒弟安排到不同工作性质的地点,要始终保持徒弟在师傅的监护之下。
7、安排未签订《师徒合同》的新工人作业的,对分管副厂长罚款50元。
8、安排新工人单独上岗作业或讲师徒二人分开作业的,对安排人按严重违章进行处罚。
9、带徒师傅在培训期间不执行培训义务,严重不负责任的取消带徒师傅资格,不执行同时上岗、下岗的,按一般违章同时处罚师徒二人。
10、新工人出现违章的对带徒师傅进行同等处罚。
11、带徒期满后,徒弟达到上岗要求,厂内嘉奖师傅100元,否则不予奖励,并罚款100元。
12、新工人实习期工资待遇:第一个月90%、第二个月100%。
职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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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