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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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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或一翼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井下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由通风科组织有关人员设计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在构成通风系统时,禁止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风,老塘风等,通风系统要安全可靠。回采工作面严禁采用局扇通风,严禁采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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