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从事监测监控信息值班人员须实行三班制作业,每班八小时工作轮流值班,班中不得脱岗,睡岗和串岗,做好上下班交接制度。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按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规程操作,按期调试和检查主机以及关联的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
2、值班人不得随意带领其他无关人员随意操作,不准带入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件,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与其他人讲话,对设备经常检查和清理,保持设备内部清洁。
3、值班人员还必须熟悉井下分站,探头性能及用途和所设地点、安装日期、报警断电值,及时填写记录。
4、对日常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并处理,对安全监测监控情况电话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