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 网站公众号
1、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连续运行;
3、接入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类型传感器稳定性不小于15天;
4、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及状态必须传输到地面主机;
5、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互接;
6、煤矿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安全员、班组长、爆破工、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人员定位及便携式甲烷检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