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2、负责为矿井生产及设计提供准确的地测资料,随时掌握采掘工程施工进度,及时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测技术问题;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3、做好地质资料的观测积累,做好月度地质预报及采掘工作面水害(情)预测月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坚持对采掘工作面遇断层、老巷(硐)、停采线、含水层下发通知单制度;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4、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提交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矿井三个煤量及储量报表,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实行业务监督;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5、参加各种工程设计,负责检查、验算设计图纸,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及时掌握各项贯通工程的进度,及时下达贯通通知单;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6、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7、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8、参加编制矿井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业务范围内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9、协助总工程师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水害事故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演练方案,做好演练总结;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0、负责上报地测业务范围内的技术资料、报表;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1、做好矿井储量管理工作,及时测算、统计、上报矿井储量、开采量和“三个煤量”;掌握矿井各类储量动态及其变化情况;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2、做好矿井雨季“三防”工作,参与编制矿井雨季“三防”防治水工程计划,制定汛期水害防治措施和巡查管理办法;及时转发落实上级有关雨季“三防”、防治水等传真、文件;按规定时间排查井上下各类水害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