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瓦斯检查员要按时参加班前会,领取当班工作任务。
⑵、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或跟班上下,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的,由通风科长说明原因,制定交接班地点和办法,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⑶、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检查手册的内容应包括本班的瓦斯检查情况、巡回检查路线图和其它非正常工作情况。
⑷、瓦斯检查员在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就本班的工作内容、瓦斯检查情况和重点问题及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向接班瓦斯检查员逐一交待清楚。
⑸、瓦斯检查员班末要把瓦斯检查手册交到通风科,并就重点问题向科区值班人员做详细的口头汇报。值班人员负责瓦斯检查员的交接工作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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