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村(居)委安全生产及综治稳定全面工作。村(居)委负责人对其管辖内的安全生产、综治稳定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二、认真学习和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综治、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综治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组织落实区、镇、村(居)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制订本村(居)委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值,并层层分解,定期督查运行情况,年终实施考核。
四、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检查,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五、定期汇总本村(居)委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情况,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会议研究、分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安监所、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报告。
六、完成上级安委会和镇政府交办事项以及其他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的重大事项。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
粉碎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销售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物资供应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次更衣室管理工作规范
较为全面的仓库温湿度管理制度
水管所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环保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某印刷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