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跑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对在夏季高温期间限运的危险货物,应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进行运输。
(2)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
(3)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除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外,还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复训,包括公司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的意外时应急措施。
(4)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重压、倒置;使用的工具不得损伤货物,不准混装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污染物。
(5)所装载的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防止相互碰撞,货物失落。
(6)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途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车辆中途临时停靠、过夜,应安排人员看管。
(7)车辆配备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求,根据装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与之相应的消防设施。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危险废物贮存设置(库房)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
安全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
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及管理
有毒、有害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规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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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