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高处作业应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按相关标准确定作业许可内容并实施分级控制。
2、作业许可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工作时间段;
b)工作地点和环境;
c)工作内容;
d)作业风险分析;
e)安全措施、监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f)作业负责人、监督人签名;
g)批准者、签发者签名。
3、作业许可只限所批准的时间段和地点有效,未持有效作业许可不应进行作业。
4、作业许可应妥善保存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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