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班结束前半小时以内为交接班时间。
2、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结束前,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3、交接班时由两班次人员共同检查运行记录;设备状态,截门开关情况,储罐压力,温度,液位情况。
4、上一班次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讲明,本班内发现处理了哪些问题,遗留问题,继续运行时应重点注意哪些部位。
5、交接班人员认真检查现场后,双方在运行记录本上签字。
6、当班人员应完成本班任务。本班次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在本班内消除;如客观原因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7、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在接班人员签字接班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
8、交接班记录必须书写工整,不得用铅笔填写,并妥善保存好,不得涂改,撕毁,并留档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