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卸爆破器材要有专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库区。
二、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爆破器材的作业。
三、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四、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添加燃料,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五、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爆破器材,作业前须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
六、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
七、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八、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爆破器材不准发运和入库。
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内浮顶罐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管理规定
辽河油田公司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
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危险废物贮存设置(库房)管理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规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