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本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月二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四)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五)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六)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七)负责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的申请,安排落实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八)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部门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九)建立健全本部门班组长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现场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十)协助部门主任做好本部门安全、环保、质量、消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