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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苯精制分厂厂长安全职责(筹备组长)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11日

(1)分厂厂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有全部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指令;与公司及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消防责任状;负责组织实施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3)审批分厂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表、岗位开停车操作票、分厂安全管理方案等。

(4)审批分厂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的制定、修定和实施,并监督、检查、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5)。明确分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监督、检查、指导分厂员工日常安全生产、检修工作;监督新入厂人员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相关安全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6)布置并监督分厂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向公司报告分厂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分厂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

(8)对分厂发生的各类事故,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监督调查和处理过程。

(9)布置并监督分厂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和安全活动;布置并监督识别分厂存在的危险源、危险因素和危险化学品;布置并监督分厂、工段、班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制订预防控制措施,使生产检修处于安全控制状况。

(10)签发《安全作业证》;审查签批危险作业(特种作业)的安全作业票、证、书,并监督执行。

(11)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标准化管理体系ISO(18000)的要求,布置建立健全分厂管理体系,贯彻执行方针、目标、指标,监督、管理、考核体系的运行,完成安全生产工作。

(12)制止分厂内的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三违”行为;对分厂的 “三违”人员严格考核。

(13)监督、检查本分厂内非本岗位人员的作业活动,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监督、检查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监督、检查、考核;确保作业现场和过程处于安全状态。

(14)负责指挥本分厂的事故抢险和救护;当发生非安全的紧急状态时,负责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15)对其它属于分管工作业务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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