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工程(基建)建设副职对工程(基建)建设系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 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合同附件。负责组织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4. 定期组织召开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5. 组织或参加工程(基建)系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 组织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工程(基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 每年至少组织参加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 参与领导带班;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至少每季度参加1次基层安全活动。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危险废物贮存设置(库房)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
安全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
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及管理
有毒、有害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规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