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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部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8日

一、目的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检修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公司现场检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维护部所属各专业班组及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分包单位。
        三、引用文件
        1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3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四、岗位职责
        1、设备专责人负责日常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配合维保人员进行电梯的消缺和检修工作,负责检修后的试运和验收工作。
        2、电梯操作人员负责电梯的使用,报修和试运工作。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使用监督检查和电梯设备的验收工作,负责对外联系报检工作,负责外委检修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电梯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内容及要求
        1、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和管理。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做到耐心仔细解答,并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
        3、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电梯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4、电梯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维修保养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运行。
        5、保持电梯机房整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沙灰、小动物进入机房。机房内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6、机房内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换。
        7、电梯机房属安全重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电梯设备的外维,由维护部统一委托具有维修电梯设备的公司进行检修,具体规定如下:
        (1)维修电梯设备的公司(简称乙方)须指派具有检修电梯设备资格的人员,并遵守京丰公司(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接受京丰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检修工作中必须接受甲方负责人的管理,在检修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不整改的甲方负责人可以要求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3)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定期(每月2次)对甲方的所有电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维护报告,维护报告见附页1。
        (4)乙方在检查甲方的电梯设备时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设备专责人或维护部安全专工,并制定检修方案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甲方的电梯设备在使用中若发生损坏,乙方必须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消缺或提供技术支持。
        (6)甲方委托乙方维修后的电梯设备必须保证设备使用良好,在半年内不应出现大的损坏。
        (7)乙方在维修甲方的电梯设备时应提供合格的优质零部件,在检修后应办理验收手续,双方认可后签字。电梯检修验收单附件2。
        (8)甲方的电梯设备的年检,由乙方负责联系特种设备技监局进行年检工作,报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电梯钥匙的管理:
           (1)我公司在册使用电梯三部,每部电梯钥匙两把,一把在电梯专责人手里,另一把在维护部安全办公室保存。
           (2)电梯钥匙未经维护部安全人员同意,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发生安全事故由专责人负全责。
        10、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和违章作业及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办理。
        维护部
        200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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