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外委维护保养项目,工程部应派专检人员跟踪监督,确保维护保养结果。
(2)对于内部维护保养项目,由工程部主管组织各工种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作业。
(3)大修项目,应报物业公司主管领导审核,业委会、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锅炉本体大修需报质检部门备案)。
(4)大修项目,一般应安排在非供暖期进行;临时维修项目,应避开供热时间进行,确保对用户的供热质量。
(5)锅炉大修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自检,报请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行。
(6)每次完成保养后,须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7)每年供暖前,应校验安全阀、压力表;供暖结束后,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年检。
交叉作业告知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
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氧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叉车管理规定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钢丝绳使用安全规范
氧气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