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规范电动葫芦(行车)的操作行为,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电动葫芦(行车)的安全操作的管理。
3 职责
3.1生产车间负责电动葫芦(行车))的操作。
3.2设备部负责电动葫芦(行车)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验。
4 工作内容
4.1 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
4.1.1 电动葫芦(行车)的电源线应采用软橡胶电缆。
4.2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
4.2.1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
下述情况,应对电动葫芦(行车)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年进行一次。
2)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进行检验。
4.2.2电动葫芦(行车)的日常检查
每年二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电动葫芦(行车)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及防护装置。
3)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4)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4.2.3电动葫芦(行车)的定期检查
每年一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2)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