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保设施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二)、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指标要求。
(三)、检查采取日常、专业、不定期三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四)、对临时产生的设备故障,必须及时向环保部汇报并立即组织抢修。
(五)、日常检查:
1、机械部位:
(1)检查各运转部位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2)检查各连接点是否有松动。
(3)检查设备的技术参数是否达到标准,如达不到及时更换。
(4)检查设备是否有磨损、断裂、漏砂、漏水等情况。
(5)检查设备温度是否正常。
2、电器部分:
(1)检查配电电箱开关是否正常。
(2)各点接触器是否有松动,各接触点是否有裸露等情况。
(3)注意电动机运行是否良好,是否异常响声。
(六)、企业每年度对锅炉、监测仪器、废水水处理系统、尾渣干排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七)、各部门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