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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装箱工安全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28日

       ⑴危险品装箱作业,应当在复核业务人员的指导下,合理装箱,严格做到:商品轻拿轻放,装箱衬垫稳妥,剧毒爆炸品装箱必须打包和粘贴封条。
        ⑵剧毒爆炸品的装箱必须坚持“五双”管理制度,装箱完毕立即送入相应的剧毒爆炸品的保管仓间。
        ⑶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⑷禁止在一级易燃易爆商品装箱作业时使用铁制工具,禁止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的装箱作业,禁止随意处置装箱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品及包装废弃物,禁止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的拼装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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