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平安校园”工作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大力整治影响学校安全秩序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案件事故少,内部秩序好,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各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
(二)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违章建筑、出租房、饮食摊点等。
(三)交通安全特别是“黑校车”、“黑出租”搭载学生,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上下学现象。
(四)学校内踩踏、火灾、教育教学设施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整治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组织网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廷明
成 员: 张付显、邵子顺
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各班级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工作成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一是要加强门卫队伍建设。
3.加强学校内部人员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4.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学校要把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站、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分步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全面部署和排查阶段。根据县综治委、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对本校园内的卫生、安全管理状况,特别是对踩踏、火灾、教育教学设施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治措施,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校园内部管理。
三)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