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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13日

1、安全检查
    (1)学校安全隐患巡查小组每月定期对全校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详细记录。
    (2)每月定期对全校用电线路、用水管道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学校总务处。
    (3)学校领导要对学校周围的食品卫生情况每天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现场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学校备案。
    (4)各办公室、各班要随时检查责任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总务处按照学校行政安排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务必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不及时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严肃追究失职者的责任。
    (2)在特殊情况下,对个别整改要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须写出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审核。所有文字材料由安全领导小组存档备查。
    3、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复查
    安全隐患巡查小组对班级所有提交给行政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期满后要进行复查,并对整改情况报告学校行政,对未整改的部分再次限期整改,直至完全消除隐患为止,决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4、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1)安全隐患巡查小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引发安全事故的,按学校严肃处理。
    (2)后勤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学校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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