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内所有部位、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认真整改,确保不
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2、总务处每周一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天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报总务处或值班领导。
4、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
改。
5、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微机室、电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消防设备、体育器械以及校内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
重点。
6、班主任加强对学生上午、下午到校时间的按时“二查”,任课教师课前对本节上课学生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学校,以便通
知家长或追踪去向。
7、各科室的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处理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
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8、值班教师必须每日对学校的安全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解决不了
的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