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教育教学环境氛围,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保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岗期间应不断巡查学校。
二、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三、负责清理校园门口乱摆的摊位和乱停放的车辆。
四、对可疑人员及车辆要仔细询问和盘查,清除校园闲杂人员,纠正遇到的学生违纪问题,处理问题要做到有理有节。
五、维护校园内秩序,制止破坏公物、践踏草坪等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六、节假日,由学校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七、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八、要在巡逻中不断总结经验,增强观察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遇有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团伙时,要斗智斗勇,英勇顽强,坚决同不法行为做斗争。
九、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给予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