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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定期排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30日  ♡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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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校舍安全排查责任,分工负责。(二)分管领导要组织人员每学期末、开学前对学校所有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处理。维护前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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