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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校车辆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6月04日  ♡ 收藏本页

学校是学生活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防止车辆进出学校造成安全事故,按照学校安全管理细则,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校园内教职工车辆规定

1.教职工因上下班使用的机动车辆均停放于校外。没有校领导允许,任何教师的车辆不得在工作日进入校园。

2.教职工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班者,校园内、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且不得进入学生活动区域。

3.机动车进出校门或在校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上课期间,校内行驶的车辆不得鸣喇叭。

4.学生不在校期间,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可以进入校园停放,但必须根据学校要求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

5.学校教职工妥善保管自己的机动车辆,严防盗窃、车损等事故发生。

6.凡是自驾车的教师,要对本车在校园内发生的一切行车事故负完全责任。

二、外来车辆的管理规定

1.杜绝外来车辆在工作日进出校园。到校维修、办事车辆一律暂停校园外停车位。

2.为学生送配餐的车辆在学生上课后,确保所经路线无学生的情况下,由保安指挥进入。配餐车离开时同送餐要求,在没有学生情况下由保安指挥离开。

3.校车(外出活动租赁车)和接送学生的私家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4.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严禁疑似酒后驾驶人员驾车入校。严禁车厢内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内。一经查出立即清出,违规驾驶员自行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5.上级检查工作时使用的车辆,由总务处统一安排在教学楼外没有学生行走的长廊处。

6.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进校。进校后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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