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项目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定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的项目,有权且应立即下达停工整改的决定,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且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组织撤离现场。
(5)具体落实执行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6)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活动。参加安全会议,掌握项目安全动态。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当地安监站要求整理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并负责保管和归档工作。
(9)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和工作总结。
(10)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术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11)做好现场安全巡视,参加定期安全检查。
(12)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做好外部劳务队伍施工人员登记。
(13)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办理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14)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5)必须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真实全面详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督促隐患及事故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工作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