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3 绝缘手套的使用方法,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另外在外面罩上一副纱、布或皮革手套,以免胶面受损,但所罩手套的长度不得超过绝缘手套的腕部。使用绝缘靴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并应保持鞋帮干燥。
4.5.3.4 橡胶制品不可与酸碱油类物质接触,应防止尖锐物刺伤。用毕应清洗干净,晾干后妥善保管。手套可撒滑石粉,并防止受压。
4.5.3.5 为保证安全,绝缘用品应定期作耐电压强度复验,复验不合格的应停止用于防触电。
4.5.3.6 低压绝缘鞋、靴的绝缘性能标记,以大底花纹磨光,内部露出黄色光面胶(即绝缘层)时,为绝缘失效,不能再用于防触电使用。
4.5.4 防尘防毒用品(包括复简式防尘口罩、送风头盔、防尘衣、头带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连衣防毒衣、带面罩防毒服、防毒手套、防沥青面罩等)
4.5.4.1 使用前应检查部件是否完整,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各部件连接处要严密,特别是送风口罩或面罩,应检查管路,接头是否畅通,调节装置是否灵敏。
4.5.4.2 佩带位置要正确,系带或头箍要调节适度,对颜面无严重压迫感,否则会影响活动,并容易造成侧漏。
4.5.4.3 防砂面罩的眼窗玻璃应有备用件,破碎或被砂粒打毛后,及时更换。
4.5.4.4 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破损、密封,否则起不到防尘作用。
4.5.4.5 使用防毒面具,应严格遵守使用规则,使用前,应确认使用范围,检查面具的质量,并做好消毒灭菌后正确佩戴,使用中,遇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使用完毕应妥善保养。
4.5.5 防噪声用品(包括各种耳塞、耳罩,防噪音帽等)
4.5.5.1 佩带各种耳塞的方法,应先将耳廓向上提起,使外耳道口呈平直状态,然后手持塞柄,将塞帽部分轻轻推入外耳道内,使它与耳道帖合。但不应使气力太猛或塞得太深,以感觉适度为宜。
4.5.5.2 使用耳罩及防噪声帽前,应先检查罩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佩带时应注意罩壳标记,顺着耳型戴好,将弓架压在头顶适当位置,以使耳罩软垫圈与周围皮肤贴合,如不合适,应移动弓架或帽盔,调整到适度为止。
4.5.5.3 进入噪音区前,应先将耳塞或耳罩、防噪音帽戴好,出来后方能摘下。工作中途不应随意摘除,以免震伤耳膜。休息时和出来后,应到安静处摘除护耳器,让听觉逐渐恢复。
4.5.6 防高温幅射用品、防酸碱用品(包括隔热、防火服装:白帆布服装类、石棉服装等,防热面罩、电焊面罩等,防护镜片、电焊镜片、防紫外线眼镜等及耐酸碱工作服、防酸面罩、防酸口罩等)
4.5.6.1 白帆布服装,应注意防潮,受潮后,容易泛黄变花。使用后应洗净,尽量保持白色,以免降低反射功能。工作时应避免与易燃液体接触。以防吸附后进入高温区域发生危险。
4.5.6.2 石棉服装,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火焰及接触锐利金属物体,以免割破。忌重压,以免折断纤维造成破损。使用时还应注意防止石棉纤维尘吸入呼吸道。
4.5.6.3 橡胶和合成纤维织物应避免接触油类,涤纶耐酸服接触油污再遇碱以后,易脏且易破裂。塑料和合成纤维织物忌高温、日晒,还应避免与有机溶剂接触,在兼有明火、电弧烧烫危险的场所,禁用合成纤维织物。
4.5.6.4 各种防酸碱用品都要避免与锐利物接触。以免割刺破裂。
4.6 特需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4.6.1 为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对特需防护用品应加强重点监督和管理。项目部的安全员应巡视作业现场检查特需防护用品的使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4.6.2 特需防护用品的报废申请由使用单位(施工班组)提出,经项目安全人员确认,给予调换或提出处理意见后调换。
4.6.3 一般特需防护用品的报废状态有:霉烂变质、已超使用期限、失效、更新。
4.7 信息反馈
专业分公司应设置一名兼职劳动保护用品信息联络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有关信息反馈给项目物资部门或直接向公司工会反映。
5 记录
工程管理部、项目物资部门负责形成并管理下列记录:
a) 劳动保护用品合格供方名录及审定情况表;
b) 劳动保护用品库存台帐;
c) 劳动保护用品入库验收凭证;
d) 劳动保护用品收货凭证;
e) 劳动保护用品领料凭证。
项目安全部门管理特需劳动防护用品报废审批表,表式由项目物资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