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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9日
(2)上岗前,从事辐射作业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和射线防护专业培训;
(3)辐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省环境保护部门举行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合者不得上岗;
(4)辐射作业人员必须每四年参加省环境保护部门举行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考核不合者不得从事原工作;
(5)公司应不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
(6)所有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应归档保存。
2.1.4健康管理制度
(1)所有从事辐射作业的人员,由公司每两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2)所有体检结果应记录归档,并告知辐射人员;
(3)对有异常情况者,公司应第一时间组织进行调查、分析,并应对其采取岗位调整,疗养等处理措施;
(4)所有记录应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领用、归还制度
(1)各射线小组根据当班的生产任务需要,由各射线小组当班人员负责领取放射源及射线装置;
(2)严格执行放射源及射线装置领用、归还登记手续,双方必须签字确认,签字时字迹要工整认真;
(3)领用或归还放射源时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的管理规定,严禁单人操作;
(4)放射源领出后只限于本小组工作范围内使用,不得转借其它小组使用,用完后立即归还至源库保存;
(5)在领用或归还的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确保放射装置的安全运行;
(6)现场领用放射源的同时,一并领取射线报警器,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7)现场使用完放射源后,在归还放射源的同时连同报警器一起归还;
(8)源屏蔽体的检查验收
当放射源的屏蔽体归还时首先检查放射源是否在屏蔽体内;
检查屏蔽体是否有损伤的痕迹;
检查屏蔽体的光闸及保险锁是否完好无损,转动是否灵活;
检查屏蔽体各部位的附件是否齐全。
(9)控制缆与曝光缆的检查验收
检查各接口及曝光缆是否受压变形;
将控制缆与曝光缆放开对接空摇看是否灵活通畅;
检查控制缆的摇把紧固螺丝是否松动。
(10)射线报警仪的检查验收
检查报警仪的外观有无破损现象;
在检查放射源是否在屏蔽体内的同时将报警仪的工作性能一并检查确认其是否完好无损。
(11)其它
通过以上的检查,如发现上述规定中有损坏现象的,源库保管员与领用人双方签字认可,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发现有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职能人员汇报,并挂停止使用牌;
放射装置经检查验收合格入库后,如再有以上问题出现时将对源库保管员按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3.放射性同位素贮存、运输管理及安全保卫制度
公司设置专门的源库用于贮存γ源。该源库每年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核查。
2.3.1.辐射性同位素在运输前必须经过安全人员严格监测,确认安全后,用铅箱贮存运输。运输司机必须持驾驶证上岗,且必须参加省环境保护部门举行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运输途中,司机必须随身携带剂量监测仪。
2.3.2辐射性同位素的运输必须由安全人员或专业人员押运,押运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剂量监测仪,对其进行不间断监测并形成记录,以防意外丢失和泄漏。
2.3.3辐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必须有明显的国际辐射性标志,不得与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措施,实行双人双锁制,责任到人。辐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必须经过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批准。工程结束后由专人及时将源运回公司源库。
2.3.4 HSE经理对辐射性同位素的出、入库,必须严格检查和验收,做到帐物相符。g源贮存库由检测部主任和一名指定的射线作业人员各持一把钥匙,实行双人双锁制,加强辐射源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源库内装配监控摄像头,并与公安部门联网,安全保卫应随时监控源库内动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3.5辐射性同位素每次使用结束后,射线人员必须使用剂量仪监测,确认辐射性同位素安全可靠地收回设备内,锁好,方可将成套设备一起送回贮存专用场所,并明确指定两名射线作业人员负责保管。
2.3.6使用、贮存必须做好交接记录。
2.3.7 HSE经理应不定期对源库场所进行巡查,对门锁、开关、照明、墙体等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第一时间进行更换、维修,确保源库场所安全、可靠。无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源库。
2.4. 放射源台账和定期清点检查制度
2.4.1 所有放射源的领用、归还必须双人签字;
2.4.2 台账应清晰、明确,不得随意涂改;
2.4.3 所有台账由HSE经理保管,保存期限10年;
2.4.4 每月由HSE经理及设备管理员对放射源进行定期清点检查,杜绝隐患发生;
2.4.5 每次清点检查必须给予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2.4.6 清点检查记录由设备员填写,HSE经理审核,检测室主任确认。
2.5.施工现场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2.5.1射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2.5.2在开展辐射性工作之前,现场安全员必须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危害分析,确保工作场所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并做好所用设备和监测仪器的检查,与周围其它作业人员所在的工程管理部门和现场HSE管理人员沟通好,划定好作业区间,确定作业时间,确保无关人员安全撤离。作业前办理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2.5.3作业前应按标准规定划出安全防护区域,正确设置好警戒线、警示灯或危险标志牌,并指派专人监护。
2.5.4辐射人员应对辐射场所进行剂量监测,对一些重要路口和人员经常出入的道口要派专人看守。
2.5.5辐射同位素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持证的专业人员操作,必须使用至少一台性能良好的剂量仪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不间断监控。现场安全员应不定期的进入现场监控放射源的使用状况。
2.5.6辐射人员自身防护应坚持以下原则:
(1)时间防护:在允许条件下,应尽量缩短照射时间。
(2)距离防护:在满足作业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加大与射线源的距离。
(3)屏蔽防护:尽可能利用一切可以屏蔽的物体,对作业者进行防护。
(4)在作业现场必须随身配带射线报警仪。
2.6.关于射线警报器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2.6.1 X、γ射线报警器是射线探伤人员安全防护的专用仪器,凡在现场从事X(γ)射线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都应使用报警器对射线进行监测,保障人身安全。
2.6.2 每个检测人员都要保护和使用好X、γ射线报警器,在不工作时应关闭电源,电池电压不够时应及时更换。
2.6.3 射线探伤操作人员每人配报警器1台,检测部应建立发放台帐,调动工作或改变工种时,必须将仪器交回,否则按原价扣款。
2.6.4 报警器必须每年定期送交省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不合格者予以报废;
2.7 .射线探伤操作规程
2.7.1 铱-192γ射线机操作规程:
2.7.1.1在工作之前,首先要根据作业许可证批准的范围,作好警戒标识。清理作业现场,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7.1.2 连接与输出
(1)根据需要和条件,确定用几根输源管,然后铺设输源管,决不允许用多于三根输源管进行工作,管与管接头要牢固连接,输源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300毫米。检查输源管有无明显砸扁情况。
(2)将输源管端部用固定夹(架)牢固安放到曝光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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