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随身穿(佩)戴和使用的物品。
2、作业队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必需严格按照国家、中石化集团公司、管理局、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经过管理局安全技术部门的鉴定和认可,严禁随意采购、代替。
4、作业队主要生产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主要有:三防工服、防刺工鞋、安全帽、手套、雨衣、雨靴、橡皮围裙、橡皮手套、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耳罩)等。
5、岗位工人应按要求在每次工作前,正确穿(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6、劳动保护用品在工作中损坏、失效,应及时更换。
7、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更换。
8、领用人员必须在发放登记上签字。
9、因操作者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更换的,费用应有操作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