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与特点
工程由中冶祥宏开发,由二十冶建筑分公司施工;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沈巷村以北,月巷路以东。毗邻月浦塘,西侧为景观河道。拟建12栋14层带闷顶层高层住宅楼,沿街商业及配套公建和一个地下车库组成,其中1-4号楼不带地下室,底层商业上部住宅,室外地坪标高4.600M,室内外高差300mm,基础为条形混凝土基础梁下桩基,基础埋深室外地坪以下2.900M;12号楼不带地下室,底层物业用房上部住宅,室外地坪标高4.600M,室内外高差900mm,基础为条形混凝土基础梁下桩基,基础埋深室外地坪以下2.300M;其余5-11号楼均为带一层地下室住宅,室外地坪标高4.600M,室内外高差900mm,地下室层高2.900M,采用桩筏基础,基础埋深室外地坪以下2.600M;总建设用地面积83998.9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79609.7平方米。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 第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宝月花园项目的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和宝月花园项目实际,制定本监理细则。
第一条 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处、座)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施工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施工规程,坚持施工技术标准,保证施工质量,缩短施工时间,降低施工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及“施工和安全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随施工、随检查,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 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不允许擅自长途驾车,且必须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带。
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四、严禁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六、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
1.各部门和员工都有维护项目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确定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7人的义务消防组织,项目组设1名义务消防安全员。
3.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基本要求。
4.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5.对所辖施工场地、重要部位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6.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四条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1.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项目内部的各种信息,为项目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消除各种不稳定的因素,维护企业团结和稳定。
2.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总结“三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吸取工作中的不足,从而制定出适合企业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的“四五普法”安排,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干部和青工、妇女身上,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严格承包方和临时工的用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内部与承包方的用人质量,消除隐藏的犯罪前科与隐患,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