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经理是本公司行政最高领导者,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的全权负责人,也是职业病防治的最高领导者和第一责任人;
2、 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公司统一性的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3、 审定本公司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职业病防治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4、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原则(即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其它主要的生产、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定具有保证职工健康的措施;
5、 组织对重大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 搞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