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公司临时建筑的部分房顶属石棉瓦铺盖,极易发生人身坠落事故,造成伤亡。根据北京市劳动局(84)劳保字第259号文件要求,防止石棉瓦房摔人事故,保证员工的安全,特制订此规定。
1 任何人不得私自攀登挂有“危险”、“禁止攀登”的建筑物。
2 凡有石棉瓦房的单位应严格管理,不得在房顶上存放任何物品。
3 拆除石棉瓦房顶时,拆除单位必须按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办理审批。
4 检修石棉瓦房时,在作业区域搭好踏板、安全通道。要有防止人员坠落的有效措施,方能进行检修。
5 各单位凡新建石棉瓦房必须提前申请,报资产运营部备案登记后方可施工和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