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2.1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须经医生检查,合格者才能进行高处作业;
2.2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应视为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要扎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工作点的上方牢固可靠处才能进行作业。
2.3安全带在使用前,要进行认真地检查,并且定期进行负荷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4登高作业,必须穿软底鞋,严禁穿拖鞋、硬底鞋及塑料鞋等。
2.5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预先搭设脚手架,按要求扎好栏杆,或采取隔离措施,防止坠落,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6在高处搭设脚手架上的跳板,一定要两头绑牢,防止翘头;
2.7在容器顶,高空独根钢梁,屋面等其它危险边缘进行工作时,临空一边应装设栏杆和安全网。
2.8高处作业所带工具、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并拴好安全绳,较大的工具应将安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应随便乱放,以防止坠落;
2.9高处作业人员不准随意往上、下扔抛工具和物件;
2.10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其它人员不许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逗留和通过,工作地点下面应设警戒绳等,以防止落物伤人;
2.11禁止登在不牢固的结构上进行高空作业,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2.12冬季上高空施工,必须清扫积雪等,以防滑倒。
3、起重机械司机的十不吊
起重安全注意事项较多,但在现在起重作业中,经常遇到的情况归结为“十不吊”,各司机及起重指挥人员应牢记,不可忽视。
1)被吊物体的重量不明确不吊;
2)起重指挥信号不清楚不吊;
3)钢丝绳等捆绑不牢固不吊;
4)被吊物体重心和钩子垂线不在一起,斜拉斜拖不吊;
5)被吊物件埋入地下或冻结一起不吊;
6)施工现场照明不足不吊;
7)六级以上大风时,室外起重工作不吊;
8)被吊设备上站人,或下面有人不吊;
9)易燃易爆危险物件没有安全作业票不吊;
10)被吊物体重量超越规定负荷不员。
4、滑滚法运输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拖运物件时,不论在平稳的水泥路上或是一般的道路上,均应铺设下走道,以防滚杠压伤手脚,添放滚杠人员不准戴手套,大拇指应放在滚杠上部,其余四指放在滚杠内,或用450mm×50mm的木棍插入滚杠内调正,添放滚杠的人应蹲在拖板两旁。
2)物体重心应放在拖板中心稍后一些,减轻拖板前头压力易吃滚杠。拖运圆形物体时,应垫好枕木楔子,体积高大而底面积小的物体,在拖运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对于薄壁和易变形的物体拖运前应做好加固措施。
3)下走道的铺设应将枕木的接头互相错开,并且下走道要平直,以减少拖过时的摩擦阻力,下走道的接头处要求后一块的枕木不高于对接的前一块枕木接头,如超过前一块高度时,应用薄木板将前一块接头处垫高。
4)拖运物件时,切勿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正在运行的设备上绑扎拖运滑车组。
5)拖运物件需打木桩绑扎拖运滑车组时应摸清地下是否有埋设电缆,管道或其它通水管等情况。
6)拖运物件时,由拖运钢丝绳造成的危险区域,严禁让人停留或通过。
7)拖运物件,用铁锤打击滚杠时,防止打人或锤头脱落伤人。
5、汽车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1)利用汽车运输物件时,应明确汽车的性能和使用条件,不能超载运输。
2)装车时,应了解物件的形状和重心位置,对于重心位置不稳固的物件装车后,必须用麻绳、钢丝绳、倒链和紧绳器等捆绑牢固,对于圆形易滚动的物件除捆绑外,还需沿其滚动方向用枕木楔死。
3)装车时,物体重心应尽量装在汽车后轮胎稍偏前和左右对称的位置上,不应偏差太大,对于所装物体本身不能达到上述位置时,应适当加放配重,使汽车保持平衡运输。
4)超长材料装车时,应在汽车上装置超长架,超长架应固定在汽车车厢上,不应移动,对于超长材料应固定地与超长架和车厢用索具进行捆绑。
5)汽车在运输中,一般应关好车厢板,若因物件超长、超宽时不能关严,应对车厢板采取捆绑措施。
6)汽车在公路上运输时,装运物件的长、宽、高尺寸应遵守交通部门关于汽车运输的有关规定。
7)采用机动车辆运输货物时,车厢内不准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