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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文明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的建立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1日

  7、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⑴项目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

  ⑵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制定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⑶重点部位(危险的仓库、油漆间、木工车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⑷建立动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⑸各楼层、仓库及宿舍、食堂等处设置消防器材。

  ⑹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⑺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8、 风灾、水灾、雷灾之防护

  ⑴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警报后,值班人员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之广播,转告项目经理或生产主管。

  ⑵台风接近本地区之前,应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①关闭门窗,如有特殊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②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的电源或煤气。

  ③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④放在室外不堪雨淋之物品,应搬入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⑤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器具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⑥门窗有损坏应紧急修缮,并加固房屋屋面及危墙。

  ⑦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情。

  ⑧准备必要药品及干粮。

  ⑶强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②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格戒备。

  ③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④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⑷ 为防止雷灾,易燃物品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⑸ 为防止被洪水冲击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四、防火制度

  1、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⑴氧气、乙炔的贮存和使用

  ①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技术检查,使用送检合格的气瓶。

  ②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不得同库存放;在运输贮存氧气和乙炔时,应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使用过程中防止气瓶受曝晒。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胶圈,乙炔瓶必须配有减压器和阻火阀。

  ③使用氧气和乙炔时,两种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距离明火不小于5米,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④操作中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纱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接触;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⑤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检验。

  ⑥气瓶不得放空,氧气瓶必须留有0.l~0.2Mpa表压的余气,乙炔瓶必须留有不小于0.3Mpa表压的余气,同时,乙炔瓶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147Mpa表压。

  ⑦乙炔瓶的搬运、使用都应竖直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经卧放的乙炔瓶,必须先直立静置20min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⑧乙炔瓶应贮存在通风良好的库房里,必须竖直放置。周围注明防火、防爆标志,并贮备灭火消防器材,采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乙炔瓶库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2米。当乙炔瓶库与氧气瓶库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中间必须用无门、窗、洞的防火墙隔开。

  ⑨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橡皮营及割炬等。

  ⑩短距离移动乙炔瓶时可将气瓶稍倾斜,用手移动;要移动到另外场所,应使用橡皮轮胎的手推车来运输。

  ⑵模板、木枋的堆放

  ①模板及木枋应堆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远离火源或与火源有效隔离。

  ②模板、木枋堆场周围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的灭火器材。

  ⑶油料、油漆、天那水的存放和使用

  ①油料、油漆、天那水单独分类存放,库房周围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

  ②开启油料、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时,应采用碰击不发火花的工具。

  ③使用以上材料时,操作者严禁吸烟,操作范围内亦严禁烟火。

  ④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货物一律不得同库存放。

  ⑤保持库房通风整洁。

  ⑥货物堆码不应超高,深底应有垫讨。
 2、 动火作业制度

  建筑工地材料复杂,作业程序多,人员流动大,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而扑救的困难却比较多,因此工地防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有序的进行,把火灾危险减小到最低,现场作业必须遵循以下动火作业制度。

  ⑴现场动火前相关工长必须填报动火作业申请表,报项目消防管理部门(保卫组或监理组)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领导审批,否则一律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⑵现场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的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准备必需的灭火器材,作好防火花飞溅的措施准备,并在动火申请中注明。

  ⑶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熟悉所需灭火器材的性能,并能熟悉使用。

  ⑷动火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及辅助作业人员应密切注意作业范围特别是下方情况,发现火灾危险要立即停止作业并积极扑救;发现火情无法控制,在灭火的同时要派人报告,以便项目组织人员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⑸现场管理人员可随时要求正在进行动火作业人员出示动火审批表。动火作业未经批准,罚款50元/次。

  五、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是生产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作业环境差,生活条件差,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大都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较差,为使他们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端正对安全生产的态度,结合实际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制度。

  1、 安全教育的程序及形式

  新工人进场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现场防火安全教育,即: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项目进行的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班组进行的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施工现场防火救火的基本知识。

  项目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劳资员组织,项目领导,工长,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教育则以班前安全活动为主要形式。

  2、 安全教育的内容

  ⑴对项目管理人员

  ①安全组织计划与安全职责;

  ②国家与地方劳动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

  ③提供安全的施工条件,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工作;

  ④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措施以及与安全管理有关的行为科学知识;

  ⑵对工人的安全教育

  ①本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注意事项;

  ③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⑤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要求;几种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讲解。

  ⑥现场消防水源的位置及管理办法。

  ⑦发生电器火灾扑救应注意的问题: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切不可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3、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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