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下属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如:临时用电、土方开挖、吊装等),项目副经理带领施工负责具体实施,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协助。项目经理部应每月召开2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安全指令,通报上阶段时间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情况,明确下一步任务和施工安全的工作重点,对季节施工、施工环境变化做出指示,并制订相应对策。
二、施工前的安全勘察
工程项目施工前应对所有要施工的区域、周围设施、道路、高压线路等进行必要的安全勘察,特别是高空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对周围人员、临时设施、道路的影响进行分析,做出充分的安全考虑。根据勘察情况以及施工工期,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三、安全教育
新进的施工人员进场必须经过岗位安全三级教育,即必须经过公司一级,项目一级,班组一级安全教育。项目部人员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讲授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生产技术要求;新进场的施工班组到达项目部施工前,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及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新进的施工班组讲授本工程施工特点、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以及公司对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要求;施工工人一级安全教育由施工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为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安全教育培训应有书面和影像资料,受教育对象必须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四、根据施工区域的安全勘察情况,制作施工现场所需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根据消防要求,在不同场所合理配置种类及数量合适的灭火器材。项目部在施工前应与各施工班组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明确治安、消防安全职责。
五、项目部应建立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与各施工班组、运输车辆、特种机械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项目经理指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报公司备案,项目部安全员应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对本工程项目要进行日常性的安全巡查,记录相关安全生产情况,整理安全生产资料。
六、机械管理站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制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关设备的作业,特种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机械管理站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不得违章操作。
七、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即报告企业领导,企业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用快速方法,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工会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事故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严格保护现场,尽可能的保持原来状态,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排除险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风机、物证,并拍照或摄像。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及经有关部门统一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减少因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项目经理应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危险源的危险特征、数量等组织编制工程项目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如有必要还应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甄别事故的类别、危害的程度,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实施时不能轻易变更预案,如有预案未考虑到的情况,应冷静分析、果断处置。一般应遵循以下步骤: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2、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4、做好现场隔离和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5、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6、保持有关记录及实物,为后续事故调查工作做准备。
7、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