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对过氧化物(不饱和聚酯的引发剂)的存放和使用,要十分注意。应放在专用库内妥善保管,不得受热,不得碰击,不得用铜、铁等容器贮存,使用时更不得与促进剂直接混合(必须先将过氧化物加入树脂中搅匀,然后再加入促进剂,否则会引起爆炸)。
2、消除一切足以导致起火爆炸的点火源
(1)消除和控制明火源
a、在防腐施工区域10米外设置警戒区,并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严禁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和人员吸烟。
b、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项检查,不允许携带香烟和火种。
c、在防腐施工及警戒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一级动火作业要求,执行动火许可制度,落实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在内的具体防火技术措施,确保完整无误,并经许可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d、临时加热锅灶的搭建一定要选择在远离易燃易爆的场所,并位于风向的下风侧,上方没有电气线路的搭设。
e、禁止各种车辆驶入警戒区,特殊情况下必须经过批准,驶入车辆的废气排气管必须戴有防火帽。
(2)防止产生电火花
a、在防腐区域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动力线、照明设备及开关应选防爆型。
b、通风电气设备必须有导线可靠接地,防止产生火花。
c、施工现场照明灯具必须系牢,并带有灯罩和钢保护圈,在烟道、吸收塔、工棚等空间内,安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容器内使用的手提灯,电压不得高于12v,灯线必须使用胶布线,不能漏电。
d、一切电气工具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e、照明电源要配备漏电保护器。
f、施工结束后,要关闭电气开关,切断电源,封闭施工区域。
(3)防止撞击火星和控制磨擦热
a、对施工区域内的机械要保证轴承润滑良好,注意随时清扫可燃污垢。
b、要防止物料中的金属杂质以及金属零件、铁钉等落入反应器、粉碎机、提升机等设备内。
c、搅拌机和通风机的轴瓦或机翼应采用有色金属制作;扳手等钢铁工具应改成防爆合金材料或有色金属材料;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防腐区域内,禁止穿带钉子的鞋,地面应用摩碰撞击不产生火花的材料铺筑。
d、在倾倒或抽取可燃液体时,应用铜锡合金或铝皮等不易发火的材料将容易摩碰的部位覆盖起来;搬运盛装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金属容器时,严禁抛掷、拖拉、摔滚,必要时可加防护橡胶垫套。
f、不允许在吸收塔、烟道内进行防腐涂料的搅拌作业。
3、加强防腐工程现场行为管理;
(1)进入防腐区域内的施工人员禁止使用合成纤维或毛织品作工作服和擦布,避免静电产生火化。
(2)进入防腐区域的施工人员要精简、高效,在施工区域内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否则要落实完善安全技术及组织措施。
(3)施工区域要实行监护制,无人施工时要实施可靠封闭,有人施工时,要有专人进行监护。
(4)施工区域要实行监理旁站监督制。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每天均要对施工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6)每天施工协调会,在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落实责任,落实措施。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数量足够、品种合适的消防器材和必备的临时水源,并处于完好状态,要经常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8)在具体防腐工艺实施前,实行停工待验制度,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