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液氨罐车充装系统危险性分析与管理

作者:喻跃平 赵贵同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08日

  3 液氨罐车充装系统危险性分析

  氨:分子式:NH3;分子量:17.04;CAS编号:7664-41-7;熔点:-77.7℃;沸点:-33.4℃;蒸汽压力:992kPa(20℃);气氨相对密度(空气=1):0.59;液氨相对密度(水=1):0.7067(25℃);自燃点:651.11℃;爆炸极限:16%~25%;1%水溶液pH值:11.7。

  由此可见,液氨的生产、储存、充装等过程是一项极其危险的活动,一是液氨具有毒、腐蚀等理化特性;二是液氨的生产、储存、充装设施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要求较高;三是系统的操作与管理要求严格,其危险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3.1 介质易挥发扩散

  液氨在充装过程中,稍有泄漏就会在空气中迅速挥发扩散,尤其是在高温季节,将会危害人体健康,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3.2 介质腐蚀性

  液氨具有腐蚀性,大量泄漏时极易对设备、贮罐区地面造成腐蚀,严重时造成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因此,要求管道、贮罐能抗腐蚀,并且充装管线接口要绝对密封。

  3.3 氨蒸气爆炸极限低

  空气中氨蒸汽浓度达到15.7%~27.4%时,遇火星会引起燃烧爆炸。有油类存在时,将增加燃烧的危险性。

  3.4 毒性

  低浓度氨对人的粘膜有刺激性作用;高浓度氨除可因组织溶解性坏死,造成皮肤及上呼吸道粘膜化学性炎症及灼伤外,还可引起肺部充血,严重时可致死亡。液氨接触皮肤,可引起灼伤和冻伤,溅入眼内时,可出现眼结膜水肿、角膜溃疡、虹膜炎、晶体混浊,甚至造成角膜穿孔而失明。

  3.5 外来罐车存在的隐患

  一方面罐车贮罐的安全附件无校验日期和存在失效。如罐车罐体上压力表未校验、液位计失灵、温度表破损;罐车贮罐体上的快速切断阀油太坏装置失效,罐车罐体上未标明压力容器上次检验日期;无防静电拖链。配置的阻火器不合格,配置的防毒器材过期等。

  3.6 液氨汽车罐车管理不规范

  液氨汽车罐车管理不规范,无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证、汽车驾驶员证、押运员证),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的管理存在手续办理不齐全,以及有关人员培训监督落实不到位等隐患。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