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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船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31日

  (四)货舱区域内消防系统检查

  1.消防水总管设备。作灭火用的水枪应为认可的两用型,既可形成水雾,也可形成水柱;灭火系统中所有的管子、阀门、水枪以及其他附件,应能耐海水腐蚀,还应能耐火灾的影响。

  2.水雾系统应能覆盖所有的危险货物区域,且呈均匀分布的水雾,对水平投影面的喷射量至少为每平方米10l/min,对垂直面至少为每平方米4l/min。

  3.化学干粉灭火系统。至少包括2套独立自给式化学干粉装置连同配套的控制器、加压介质固定管路、干粉炮或手持软管。

  (五)消防员装备的检查

  为了保护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在考虑了货品的特性后,应对船员提供包括眼睛保护在内的合适的保护设备。

  四、作业期间的现场监督检查

  船舶到港的目的是为了装卸货,装卸货当中又是最易发生危险的环节,液化气船舶更不例外。液化气船舶在港装卸作业,历来是我们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在液化气船舶靠泊及作业期间,各海事处安排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监督液化气船舶与码头遵守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装卸作业程序的遵守情况,安全与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船岸检查表的填写情况;

  (二)安全作业区的落实情况;

  (三)装卸作业值班人员的安排情况;

  (四)消防和安全与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船岸间的通讯和联系方式;

  (六)船岸静电接地的连接情况;

  (七)起初的卸货速度,稳定后的卸货速度及温度压力表的指示情况;

  (八)作业现场有无违规操作行为;

  (九)应急设备的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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