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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储存设备的材料与制造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19日

注:表1-10-2及表1-10-3的数据摘自“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厚钢板(GB 6654—1996)”及“锅炉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板(GB 713—1986)”。

  三、罐体的制造

  液化石油气储存设备系三类压力容器,其产品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要求,并应严格遵守规程的要求。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应按不低于50℃时混合液化石油气组分的实际饱和蒸气压来确定,若不做组分分析或无实际组分数据时,其设计压力选取应不低于表1-10-4 规定的压力。
 

表1-10-4 混合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
混合液化石油气50℃饱和蒸气压力/MPa设计压力
无保冷措施有可靠保冷设施
不大于异丁烷50℃饱和蒸气压力等于50℃异丁烷的饱和蒸气压力可能达到的最高工作温度下异丁烷的饱和蒸气压力
大于异丁烷50℃饱和蒸气压力
不大于丙烷50℃饱和蒸气压力
等于50℃异丙烷的饱和蒸气压力可能达到的最高工作温度下丙烷的饱和蒸气压力
大于丙烷50℃饱和蒸气压力等于50℃异丙烯的饱和蒸气压力可能达到的最高工作温度下丙烯的饱和蒸气压力

  设计盛装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容器,应参照行业标准HG 20592~20635的规定,选取压力等级高于设计压力的管法兰、垫片和紧固体。使用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应采用高颈对焊法兰、金属缠绕垫片(带外环))和高强度螺栓的组合。
  为确保液化石油气储存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国家对其制造单位实施监督检验制度,制造厂必须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三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制造过程中要确保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并采取严格的检验措施与试验手段来保证设备的制造质量,各制造厂都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压力容器检验单位驻厂监督检验,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要求,监检人员对容器生产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分A、B、C三类分别进行监检。A类监检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监督检验,并在工作见证上签字; B类监检人员一般应到场,但因故不到时可以事后见证确认;C类监检人员只作抽查, 必要时签字确认。
  罐体制造工艺流程如图1-10-4 所示。
  图1-10-4中停止点即为生产到该工序时,需停止制造,待检验人员检查,确认是否合格,部分列入A类项目的停止点,需经监检人员现场验证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图1-10-4 罐体制造工艺流程
(H)—停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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