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8项规定

  
1738
评论:4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19日

1、证照要齐全
2、不能超层越界
3、通风系统要保证畅通
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要完好
5、非防爆设备、阻燃设备在高瓦斯环境不能使用
6、提升设备不能超载,要完好齐全
7、矿长必须带班下井
8、员工要进行安全培训。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  2008-2025   安全管理网   
运营单位:北京创想安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北京东方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018-65501059799216   E-mail:safehoo@163.com
京ICP备11001792号-39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