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对象 |
瓦斯 |
管理责任人 |
班段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生产办公室、一通三防办公室 |
监管人员 |
安检员、通风瓦检人员 |
编 号 |
DYYN-JJD-瓦斯—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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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 |
1.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占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3.掘进工作面及其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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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瓦检员、班组长每班对掘进工作面及其作业地点风流、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占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断电、撤人,并向矿度室汇报; 2.瓦检员、班组长每班对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必须断电、撤人,并向调度室汇报,并在通向掘进工作面的入口处设置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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