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上岗时,必须把劳保用品穿戴齐全,戴好安全帽,不许穿高跟鞋,发辫应纳入帽内。
3. 禁止在设备上堆放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4. 上煤过程中,应拣出煤中石块等杂物,煤块直径不得超过50mm。
5. 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汇报调度室通知电工处理,岗位人员不得私自处理电器故障。
6. 当岗位发生事故时,岗位人员应沉着、冷静及时报告车间领导或值班人员,并汇报调度室,同时保持好事故现场。
7. 严禁对运转设备进行擦试,注油等工作。
8. 牢记调度电话:5105914、5105515;安检处电话:5106472;保卫科消防办电话:510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