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对象 | 机动车司机 | 管理责任人 | 汽车队长 |
| 监管部门 | 机运部 | 监管人员 | 机运部管理人员 |
| 工作任务 | 机动车的安全运输 | 编号 | JDCYS—2 |
| 管理标准 | 1、通勤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的驾校培训,取得相应资质的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证驾车; 2、通勤车驾驶员必须由至少三年以上驾龄,具有一定驾驶工作经验的机动车驾驶员担任,学徒或驾龄不足三年以上的人员严禁独立驾车; 3、通勤车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交通法规,熟悉所经过路线的路况及居民分布情况,有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职工乘坐的通勤车辆必须经过年检,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方准在做为职工通勤用交通工具; 5、通勤车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 6、职工乘坐的通勤车辆严禁超载,当日运输工作完成之后必须通勤车进行严格的检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严禁在人行道上驾驶机动车; 7、在矿区内的行驶的机动车必须严格按照矿区行驶速度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米/秒。 8、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
| 管理措施 | 1、通勤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由汽车队队长负责,机运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技术管理; 2、每半年对通勤车驾驶员进行一次操作规程培训; 3、队长、相关管理人员要随时机动车驾驶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作业,对通勤车驾驶员进行处罚。 | ||
通勤车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矿内机动车运输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刮板运输机司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综采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跟班副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运输副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通风系统技术管理要求
煤矿测风报告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煤矿事故隐患的分类、分级及特点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煤矿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
浅谈如何搞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
矿山三违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和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