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工程公司应统一负责组织实施部颁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教育,如公司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者安全教育及应急安全教育等。
2.2.6 安全信息工作
项目部应通过安全简报、旬报、工程简报、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向工程公司、业主、上级主管部门传递施工安全信息。
项目部还应通过安全例会、生产调度会等形式沟通与业主、分包单位、监理、调试等单位的关系,及时研究、协调安全工作。
2.2.7 安全监督
小型工程也要建立安全保证和安全监督两个体系。项目安全监督体系和专职安监人员,受项目经理和工程公司安监部门双重领导。专职安监人员由工程公司派遣,有权直接向工程公司反映安全情况,有权处置违章,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再作处理。
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监人员;不足30人的,应配备兼职安监人员。安监人员必须富有施工经验并专业对口。
凡配有大中型机械的项目部,应配备机管人员,并接受工程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
2.2.8 外包管理和民工管理
目前,由外包单位切块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情况比较多,使用民工的项目和施工单位很普遍。由于民工进场时间短、素质参差不齐,出事故的几率较大。抓好外包管理和民工管理的要点是:
(1) 项目部必须在确保自行完成主体工程和主要工作量的前提下,实行外包。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层层分包。单项工程一般不得再外包。
(2) 选择外包单位的程序要严格。项目部受施工承包人(工程公司)委托,必须严格审查外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业绩,并实行归口管理,由上一级工程公司安监、计划等部门审查把关,签订安全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3) 项目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动态管理与奖惩考核,对分包单位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严禁以包代管或以罚代管。要求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 项目部因施工需要可招用少量临时工(农民工),但必须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对他们进行体检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同时,应由正式工带领工作,并纳入本企业职工的安全管理范围。
总之,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有其自身特点,必须在管理模式和具体方法上不断摸索与创新。(黄文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