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义务护线员,做到积极防治。
(4)安装维修严格按规程要求,来不得半点马虎。
7、与弱电线路搭接造成触电
原因是:电力线路与广播、通讯线相搭接而引起的人身意外事故。
为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应做到:
(1)广播线和电话线要和电力线分杆架设,不能绑在同一个绝缘子上。
(2)电力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电力线应架设在弱电线路的上方,最小垂直距离不得低于规程要求。
8、自然灾害造成的触电
原因是:由于雷电、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而引起的触电事故。
为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应做到:
(1)除了解避雷常识外,还要因地因时灵活运用,如雷电时不要靠近高大建筑、电杆等,雷电时尽量不用电器设备。
(2)大风期间外出时,应注意观察周围有无电杆倒塌,不要接触断线和电器设备。
(3)发现倒杆断线应及时采取措施,派人看守,并要及时告知电力部门派员处理。
9、因破坏电力设施而造成的触电
电力设施属于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破坏电力设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判处死刑。《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向导线抛掷物体;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擅自在导线上使用电器设备;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在杆塔、拉线上挂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在杆塔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