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廊桥水岸9#楼等十项工程顺利完成,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和操作规程。本项目部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奖惩方法如下:
1、 有故意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等行为的每次罚款伍佰元。
2、 埋压、圈占、遮挡临时消火栓每处罚款贰佰元。
3、 在施工现场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吸烟每次罚款伍拾元。
4、 明火作业时无操作证、动火证、看火人、及防火措施等行为每次罚款伍拾元。
5、 易燃、易爆材料进入现场无措施的罚款贰佰元。
6、 临时用电未按要求设置的罚款贰佰元。
7、 挤占消防通道或使通道不畅的罚款贰佰元。
8、 对消防管理工作有杰出成绩或在消防抢险过程中有特殊贡献的视情给予重奖。
神州长城廊桥水岸工程项目部